| 宁夏青铜峡市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常规疾病救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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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0-08 13:56 文章来源:宁夏商务编辑部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近日,青铜峡市将全市农村五保户、享受农村最低生活救助的人员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(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)中的特困人员共2952人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,并将救助资金12万元划拨至各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常规疾病医疗救助。青铜峡市农村医疗救助分常规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住院医疗救助,在常规疾病医疗救助方面,农村五保户作为重点施救对象,每人每年150元,其他救助对象为每人每年30元,五保户的救助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滚存使用;其他救助对象的救助资金采取动态管理,根据救助对象年度的变更情况或结转或滚存使用或者取消。大病住院医疗救助资金的标准实行按比例结算,1000元--10000元之间的为10%,10000元以上的为15%,救助金最高不超过3000元,全年每人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。农村医疗救助的实施,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了双重医疗保障,将有效解决农村看不起病的问题。
(青铜峡市经济信息网 市民政局 任晓妍 唐丽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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